閥門電動裝置是實現閥門程控
、自控和遙控不可缺少的設備
,其運動過程可由行程
、轉矩或軸向推力的大小來控製
。由於閥門電動裝置的工作特性和利用率取決於閥門的種類
、裝置工作規範及閥門在管線或設備上的位置
,因此
,正確選擇閥門電動裝置
,對防止出現超負荷現象(工作轉矩高於控製轉矩)至關重要。
通常
,正確選擇閥門電動裝置的依據如下
:
操作力矩
:操作力矩是選擇閥門電動裝置的最主要參數
,電動裝置輸出力矩應為閥門操作最大力矩的1.2~1.5倍
。
操作推力
:閥門電動裝置的主機結構有兩種
:一種是不配置推力盤
,直接輸出力矩
;另一種是配置推力盤
,輸出力矩通過推力盤中的閥杆螺母轉換為輸出推力
。
輸出軸轉動圈數
:閥門電動裝置輸出軸轉動圈數的多少與閥門的公稱通徑
、閥杆螺距
、螺紋頭數有關
,要按M=H/ZS計算(M為電動裝置應滿足的總轉動圈數
,H為閥門開啟高度
,S為閥杆傳動螺紋螺距
,Z為閥杆螺紋頭數)
。
閥杆直徑
:對多回轉類明杆閥門
,如果電動裝置允許通過的最大閥杆直徑不能通過所配閥門的閥杆
,便不能組裝成電動閥門
。因此
,電動裝置空心輸出軸的內徑必須大於明杆閥門的閥杆外徑
。對部分回轉閥門以及多回轉閥門中的暗杆閥門,雖不用考慮閥杆直徑的通過問題
,但在選配時亦應充分考慮閥杆直徑與鍵槽的尺寸
,使組裝後能正常工作
。
輸出轉速
:閥門的啟閉速度若過快
,易產生水擊現象
。因此
,應根據不同使用條件
,選擇恰當的啟閉速度
。閥門電動裝置有其特殊要求
,即必須能夠限定轉矩或軸向力。通常閥門電動裝置采用限製轉矩的連軸器
。當電動裝置規格確定之後
,其控製轉矩也就確定了
。一般在預先確定的時間內運行
,電機不會超負荷
。但如出現下列情況便可能導致超負荷
:一是電源電壓低
,得不到所需的轉矩
,使電機停止轉動
;二是錯誤地調定轉矩限製機構,使其大於停止的轉矩
,造成連續產生過大轉矩
,使電機停止轉動
;三是斷續使用
,產生的熱量積蓄
,超過了電機的允許溫升值
;四是因某種原因轉矩限製機構電路發生故障
,使轉矩過大
;五是使用環境溫度過高
,相對使電機熱容量下降
。
過去對電機進行保護的辦法是使用熔斷器
、過流繼電器
、熱繼電器
、恒溫器等
,但這些辦法各有利弊
。對電動裝置這種變負荷設備
,絕對可靠的保護辦法是沒有的
。因此
,必須采取各種組合方式
,歸納起來有兩種
:一是對電機輸入電流的增減進行判斷
;二是對電機本身發熱情況進行判斷。這兩種方式
,無論那種都要考慮電機熱容量給定的時間餘量
。
通常,過負荷的基本保護方法是
:對電機連續運轉或點動操作的過負荷保護
,采用恒溫器
;對電機堵轉的保護
,采用熱繼電器
;對短路事故
,采用熔斷器或過流繼電器
。